2012-2013学年广益中学师生文明礼仪监督岗制度
发布日期:2012-11-21 阅读:3737次
为加强学校管理,增强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培养学生自我服务的能力,养成关心集体、热爱学校的优良品质,特制订学生文明监督岗制度。
一、建立广益中学师生文明礼仪监督岗的目的,是为了配合学校德育处、值日干部、值日教师检查督促师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执行,促进校风建设。
二、文明礼仪监督岗成员是由学校统一选出,是学校的管理者,工作中代表学校,而并非代表其所在班级。所以要具有大局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
三、监督时间为师生在校的课间、活动课、中午、下午休息时间。早上7:20—7:45 、上下午课间、中午1:30—2:30 下午6:20—6:50 为监督岗执勤时间。设固定岗和流动岗。
四、监督岗除了对学生进行监督外,也负有对全体教师进行监督的责任。
五、文明礼仪监督岗成员是全校学生的榜样,应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按时上岗,尽职尽责,起模范带头作用。
六、监督人员要全天佩带标志,无标志者不能上岗,不佩戴标志视为自动退出,无故退出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学籍档案。
七、当天执勤监督岗人员要站到指定的位置进行巡回监督。其他非当班成员佩戴标志,进行全体自由巡查,发现情况及时通报当天值班成员,做好记录。
八、及时监督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让其改正。
九、监督员监督范围:制止课间冲跑、打闹、大声喧哗、践踏花草、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说脏话、教室及教室办公室清洁,以及其他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一日常规》《广益中学学生守则》《教师法》的不文明行为。
十、在监督过程中,监督岗成员要文明执勤,不得与师生发生冲突,如遇到重大事件或难以解决的,或者对于劝阻不听的,首先要进行对其班级、姓名和违规行为的记录,然后应及时与值日教师、值日干部、德育处联系,妥善解决。
十一、对监督岗成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师生一律按校规或教师职业规范进行严惩。
十二、监督员要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记录,队长、副队长每周星期五下午第二节课课间及时向德育处上交本周记录情况,绝不拖拉。各成员要切实发挥好岗位作用,做好本职工作,同时注意互相协调,齐心协力,做到有始有终。
十三、每周星期一,由监督岗总队队长、副队长在升旗仪式上对上周情况进行总结。
十四、在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时,监督员也要履行其监督职责,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
十五、监督岗记载情况,将作为每周评班级班风班纪考核、每月班主任考核、年级组考核的内容之一。学期结束对表现突出的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并授予“文明卫士”的称号。
团委、德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