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序渐进、试点先行,逐步建立健全综合评价招生机制
●以多元评价引导个性发展,切实推动素质教育改革
●与高中课改有机结合,首次将选修课纳入招生评价体系
●打破单一招生体制,有效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
近年来,浙江省围绕学生减负和个性化发展要求,开展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与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的“三位一体”招生考试评价体系,受到考生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一、初步建立“三位一体”的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浙江省自2009年起实施新课改高考,实行“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提出要逐步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高考)“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新课改高考方案把会考作为统一选拔考试的基础,由招生院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涵盖学生的品质与素养、学习能力、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6个方面,其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4个方面采用等第评价,分A、P、E(分别表示好、合格、需努力)三等。学习能力则主要通过会考等第(A、B、C、E,即优、良、合格、不合格)反映。
考虑到现实条件,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建立健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体系。2009年,要求将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2010年,一些学校在招生章程里明确强调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在录取中的作用。但在平行志愿投档比例较小的情况下,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发挥作用的空间比较有限。
二、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
为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浙江省进一步强化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实施真正意义上的“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和选拔制度。
2011年,确定首次由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作为试点,推进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改革,实行“自主测试、参加高考、综合评价、提前录取”的招生模式。试点将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校招生评价体系,将成长性评价和一次性评价相结合,按会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和高考成绩2:3: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通过这一招生办法,2011年浙江工业大学录取100人,杭州师范大学录取160人,生源质量有保证、专业性向稳定,受到学校、考生、社会各方好评。中国美术学院也顺利完成了2012年度招生的阶段性试点工作。
2012年,浙江省将扩大试点范围、加大试点力度,在学校自主申请的基础上,将试点学校扩大到14所本科高校,约占省本科高校总数42%,并将3所高职学院纳入试点范围。首次将高中选修课程纳入“三位一体”招生评价体系,对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宁波大学将选修课程学分作为报考条件之一,浙江工业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将突出特殊才能测评纳入“三位一体”评价体系。
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实施初显成效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既是对新课改高考方案的深入落实,也是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选拔适合高校培养目标要求的学生,也有利于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目前试点成效明显。
一是建立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迈出实质性的步伐,是地方本科院校打破单一招生体制的破题之举。自2001年国家高水平大学试行自主招生以来,高水平大学和示范性高职院校已通过试行自主招生走出了多元录取的路子,但省属地方本科院校还是统考统招模式,在综合评价上难以采取实质性的措施。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改革为地方本科院校实行综合评价找到了有效的途径和模式。
浙江工业大学通过限定报考条件(分两类,A类要求高中会考12门科目中有9门为A等;B类要求高中会考12门科目中有6门为A等,同时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艺术体育竞赛或文学创作上取得突出成绩)保证了考生的基本素质。在此基础上,综合测试确定了五个方面的测试目标,包括学习潜质(包括考生分析问题、总结归纳、知识综合运用及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人文与科学素养、逻辑思辨能力(包括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社会关怀意识(包括对社会问题的关注、态度和社会价值观等)、心理素质(包括学生应变能力等)。该校将通过“三位一体”选拔的学生和统考统招的学生混合编班教学,经近一个学期的教学后跟踪分析,“三位一体”学生在活跃度和心理调适能力上明显优于统考统招学生,大多通过选举担任了学生干部;对所学专业的认可度和专业思想的稳定度上也有明显优势。
二是有效地扩大了高校在招生考试中的自主权。学校自主确定试点专业、测试内容和方式,自主实施测试和成绩评定,招生自主权得到体现。首批确定的三所学校,试点方案各具特色。在报名资格方面,除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以上外,浙江工业大学要求会考所有科目均为A等,或6门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以上且符合特定专项条件;杭州师范大学则要求会考4A2B以上或3A3B以上,中国美术学院要求会考在3B(实践类专业)、3A(理论类专业)以上。在综合素质测试方面,浙江工业大学对全体考生统一进行材料评审和面试(不分专业),不组织书面笔试,合格考生自主选报专业;杭州师范大学则要求先选报专业,再分专业进行材料初审、书面笔试和面试;中国美术学院实践类专业按专业报考,理论类专业按大类报考,考生在通过材料评审后须参加专业水平考核和综合面试。在录取批次上,浙江工业大学安排在文理科第一批提前录取,杭州师范大学安排在文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中国美术学院安排在艺术类第一批提前录取。在“三位”合成综合成绩的权重比例上,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学科和专业特点,自主提出初步方案。浙江工业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首次试点的比例为2:3:5,中国美术学院适应美术类专业的特点为1:6:3(实践类)和1:4:5(理论类)。
试点学校在扩大招生自主权的同时,也增强了招生考试工作的责任性,拓展了招生工作的内涵,改变了招生工作只是学校招生部门完成招生计划的行政事务性工作的观念,初步形成了学校组织、部门互动、教授参与的全校性联动机制。
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还有一些问题有待深入研究,一些工作环节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需要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综合素质测试目标和办法;正确处理改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充分发挥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浙江省将在鼓励试点高校自主探索的基础上,加强统筹领导,督促试点单位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改革方案,加强面试组织和后续培养等工作,确保“三位一体”考试充分发挥其科学高效选拔人才的作用。(选自《教育体制改革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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