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益中学师风师德监督员职责
发布日期:2012-03-29 阅读:6292次
广益中学师风师德监督员职责
根据我校2010年教师发展主题年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教师的发展,学校决定成立“师风师德监督岗”。监督员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区代表组成,由各年级组和班主任推荐产生。师风师德监督岗成员主要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在实际的工作中监督员要履行以下职责:
1、关心学校发展,支持学校工作,帮助教师进步。
2、站在公正的立场,从《教师法》要求的角度来看待教师的工作,反映问题必须属实,严禁虚假谎报,挟私报复。
3、主要对教师以下行为进行监督:
(1)是否有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的现象。
(2)是否有在学生中任意诋毁学校和其他教师的言行。
(3)是否参与有违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不健康活动。
(4)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是否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5)教师语言是否规范,有没有讽刺、挖苦、歧视、谩骂学生的现象。
(6)在与学生家长交流的过程中,是否有故意刁难家长、言语不敬、态度傲慢的现象。
(7)有没有在学生中进行有偿家教的行为。
(8)在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方面是否为学生做表率,有没有不爱护清洁卫生、破坏公物、浪费水电、在公众场合抽烟的现象。
(9)有没有向学生乱收费,强制学生购买各种教辅资料的现象。
(10)对学生存在的缺点是否有视而不见,放弃教育的现象。对学生问题的处理是否有过于急躁,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现象。
(11)教师课堂教学行为是否规范,有没有上课无教案、擅自停课、缺课、上课迟到、早退、不批改学生作业、使用手机等现象。
4、监督员对发现的教师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转达给相关教师:
(1)当面指出。
(2)向年级组、班主任老师反映。
(3)向学校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综治办反映。
(4)通过校长信箱向校长反映。
5、监督员如发现教师对监督岗成员提出的意见不满,采取各种方式对监督员进行打击、排斥,可以直接向校长反映,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教师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