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广益中学预防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2-03-29 阅读:6755次
重庆市广益中学预防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
一、 关于非典型肺炎的症状:
1、 起病急,以发热为首发症状,呈弛张热或不规则热型,偶有畏寒。
2、 伴或不伴有头痛、关节酸痛、全身酸痛、乏力、胸痛。
3、 咳嗽:干咳、少痰,个别病人偶有血丝痰。
4、 肺部体征不明显。可闻少许干湿罗音。
5、 呼吸困难症状:呼吸加速,气促,或进展为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6、 实验室查血W8C计数不升高,或降低。
二、 传播渠道:
目前诊断为非典型肺炎(病因未明,病毒性感染可能性大),有一定的传染性,可能通过空气飞沫经呼吸道传播。
三、预防措施:
1、对学校环境消毒:
(1)、空气消毒:平时应加强教学楼过道、教室、办公室、教研室、学生寝室、活动室、实验室、厨房、厕所等场所的通风换气,用塞氟尔环境清新消毒剂、过氧乙酸消毒。
(2)、地面、物品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或高效消毒剂擦拭。
2、建立教师、学生晨检制度。
(1)、每天对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观察,定时测量体温,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联系。
(2)、每天对教师的身体状况及时了解,自己发现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学校并立即到医院检查就医。
(3)、行教师、学生晨检零报告制度。
3、做好个人防护教育:
(1)、学校利用宣传栏进行专门的非典型肺炎知识,预防基本方法的宣传教育。通过通知,给家长的信等方式及时向家庭宣传有关的预防知识,建立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动员家长与学校一道开展预防工作。
(2)、开展集体的个人防护教育和宣传。学校应利用班会课、升旗仪式加强对预防非典型肺炎的防护措施,如:注意手的清洁和消毒;保持室内和学习生活环境良好通风状况;注意依据天气变化防寒保暖;加强锻炼,增强自身抵抗疾病能力等的宣传和要求。
4、建立进出学校人员管理制度,避免可疑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将传染源拒之于校园之外。
5、对学生家庭中有出国、跨省出差人员,特别是从非典型肺炎高发区回家的,不允许入校,在家观察半月,告之学生应要求家长或亲人及时到医院检查,如确有可疑症状的,学生经请假后可暂不到校。
6、做到家庭预防。家长在学生到校前应主动给孩子量体温或进行体征观察,发现孩子有可疑症状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电话告知学校。
四、应急措施:
(一)应急处置程序
1、对经教师、校医检查后发现可疑症状的学生或教师留隔离室观察和通知学校领导和家长。
2、与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为:68818120、68803120,请求立即派专车送疑似病人。
3、对疑似病人接触的食品、器具等应及时封存和消毒。
4、半小时内电话报告区教委、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六小时内用书面报告市、区教委,市疾控中心。
5、相关电话如下:
(1)、重医大儿科医院:63632756—3521 13628371623
重医大附一院: 68811360、 13018319795
西南医院: 68754009、13008300222
重庆市胸科医院:65503604、13883855441
(2)、市教委体卫艺处: 63863967
(3)、市防疫站: 68812969
(4)、南岸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疫情值班电话:
白天:62923007、62933174
夜间及节假日:62923005
南岸区教委体卫艺科:62838325
夜间及节假日:62800578
(5)、区卫生局:62988117
(6)、区防疫站卫生监督食品卫生科:62923004
(7)、学校德育处电话:61987919
(二)应急处置分工:
1、对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章显林(校长) 汤建军(书记)
2、对相关接触人员的隔离:曾伟(副校长) 付和平(校医)
3、联系医院,统治家长:汤建军(书记)罗 荣 唐光全
4、对接触物品和环境的隔离封存:郑文九(总务主任)章 明
唐富丽(食堂负责人)
5、上报:曾伟(副校长) 罗 荣 唐光全
报告内容:报告发现病人时间、地点,病例人数,病人症状及当前处置情况,可疑病例人数,怀疑受感人数等。
6、维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周星(副校长)
邓贤勇 何天权 各年级组长
(三)应急处置要求:
1、 一旦发现可疑病人,应在第一时间及时通知学校书记、校长或副校长,学校领导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及时要求到医院检查。
2、 学校预防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成员应在接报后立即切实做好自己分工的工作,保证应急工作有效地开展。
3、 应妥善做好善后事宜,防止传染扩散和造成人群的恐慌。
(四)我们将关注全国及全市情况的发展,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加强和改进预防非典工作,力争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广益一方平安,拒非典于广益校门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