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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广益中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2-03-29 阅读:5845次

 

重庆广益中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
1、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腐蚀及有毒物品;
2、危险物品的采购,应由实验室根据实验教学计划提出所需数量、品种等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后,方可购买,并严格控制购买数量;
3、危险物品的保管、发放,应由两人或以上专柜保管,两人共同发放,严格控制发放数量,并妥善处理剩余有毒物或残余品;
4、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分开储存,严禁将易燃和助燃物品混放在一起,库存量要保持最低量;
5、危险物品仓库要保持干燥、通风,无安全隐患,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措施。配备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危险物品的使用,应由实验教师严格把关,登记发放数量,及时收集残余物,并处理实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7、如有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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