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预案
发布日期:2012-03-29 阅读:5949次
食物中毒预案
1、 停止食物销售,封存所售食物备查。
2、 通知南岸区第四人民医院抢救中毒人员。
3、 中毒症状出现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半小时内电话报告南岸区教委办公室或区教委体卫科、南岸区防疫站。
4、 六小时内书面报告区教委,区防疫站。
5、 相关单位电话号码如下:
①南岸区第四人民医院 62464881
②南岸区教委 62838325 62838330
③南岸区防疫站 62923005
④市防疫站 68812969
6、 应急分工:
章显林(校长)汤建军(书记)曾伟(副校长):组织协调
唐富丽(食堂) 郑文九(总务处主任):停止销售、封存食物,
上报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
冉光清(校办主任):上报市、区有关部门
付和平(校医) 邓 勇(保卫):联系医院、送学生到医院
唐光全 罗 荣(德育处) 邓贤勇(教导处主任): 维持正常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