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广益中学“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2-03-29 阅读:6076次
重庆广益中学“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区教委关于学校实施“一岗双责”的有关通知和《重庆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以及认真落实区教委相关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一岗双责”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章显林
副组长:曾伟、汤建军、周星、郑文九、冉光清、姚灵俐
成 员:唐光全、罗嵘、章明、何天权、邓贤勇、李雪竹、钱敬忠、秦大中、周南兵、
刘源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故及隐患报告电话为:61987919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职责
组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把安全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研究、布置、检查、考核学校安全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人头,使每一位教职工都明确自己的职责、工作要求和方法;掌握安全工作动态,整改安全隐患,按学校有关规定,实施对教职工安全工作的考核奖惩。筹集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安全工作投入。
2、副组长职责
副组长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直接责任人,协助组长具体管理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职责是: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并制定关于分管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完善并落实各项具体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召开各负责条块的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布置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掌握并督促分管部门贯彻执行安全制度和落实岗位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唐光全:具体负责全校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抓好保卫队伍建设,定期对学校建筑物、水、电、气、食品卫生、、药品、活动场所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罗 嵘、刘雪竹:负责学生德育工作、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思想偏激和人格扭曲引发的恶性事件;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负责学校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指导各班主任的安全工作。
邓贤勇、钱敬忠、秦大中:负责抓好全校师生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工作,在全校教师中加强对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宣传和教育,增强教师依法执教的能力,加强对教师师风师德的教育,杜绝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负责各类考试活动的安全管理和体育课的安全管理。
章明:负责学校校园建筑物、场地、设备设施以及后勤服务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全校师生的用电、用气、道路、校舍、围墙、厕所、各种活动场地、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等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各类物资物品运输、储藏、保管、使用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舍周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加强学校现金安全管理和帐务安全管理;负责收费工作的实施和安全管理。
何天权: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安全管理,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安全教育,负责外出培训、学习进修的教职工安全管理;负责学校电教器材、网络设施、网上信息及电教、实验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
刘源缘:负责学校各种接待工作的安全,各种会务工作的安全和学校车辆的安全使用。
周南兵:负责学校招生安全工作。
三、教职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教职工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1、班主任教师:
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的每个环节;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课堂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安全事故,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向相关学校领导汇报;在集体活动、集会中,必须全程参与管理学生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人、事、物,要采取积极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相关学校领导;关心班级学生健康成长,实施住校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以及学生往返的安全管理。
2、科任教师:
协助班主任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上课不迟到早退和旷课,上课期间自始至终不离开学生,及时清点学生到堂情况,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和报告。上实验课和体育课的老师要严格按照实验课和体育课的要求组织实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职工:
协助本部门领导作好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安全管理,主动积极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正确的方式处置安全事故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安全事故。
四、工作制度:
1、实行分部门承包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做好所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教职工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2、检查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对所承包的安全工作范围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
3、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稳定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总结,通报本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随时改进工作方法,使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4、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重庆市广益中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
200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