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1年依法治校工作规划
发布日期:2012-03-29 阅读:5920次
重庆广益中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规划
2009年至2011年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依法治教进程,依法规范和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五五”普法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创建南岸区窗口学校的奋斗目标,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依法保障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在学校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快速发展和全面进步。
二、基本目标
依法治校的基本目标是: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工作机制;全体师生明确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普法教育全面深入,干部和教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教师熟悉本职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依法施教,为人师表;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并能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师生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任务和措施
(一)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
根据普法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各项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师生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形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为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一、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其综合能力,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课堂教学,保证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二是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等,广泛开展第二课堂学法用法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生动、直观、形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聘请政治觉悟高、宣讲能力强的南山派出所所长陈骏驰同志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搞得生动活泼。
第二、认真抓好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领导干部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实施者,必须带头学法用法,并以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带动全校师生员工的学法用法。结合学校建设发展实际,着重学习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政治文明建设论述和依法治国的理论,《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级干部法学理论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第三、认真抓好教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教师法制教育制度,并把教师的法制教育纳入师资培训工作,并根据教职员工工作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组织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等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必要的法律规范,提高其指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学生法制观念的意识和水平,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施教,为学生的学法、知法、守法起到表率作用。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依法实施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使全校各项工作、各项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对全校实施“全时、全员、全方位”的综合性的规范管理,保障全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健全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依法实行校长负责制,做到相互配合,权责统一,依法办事。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健全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依法管理好学校财产。建立学校规章制度出台前法律审核制度,并对与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三)建立高素质普法宣教骨干队伍。
建立以政治教师为主体的法制理论和规范宣讲骨干队伍,以党总支委员、团委书记为主体的普法教育管理骨干队伍,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月(日)、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比赛、法制征文评奖、法制图片展等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活动,扩大声势,努力创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运行。
加强监督检查,是依法治校工作有效运行的保障。根据依法治校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出具体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把各个部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和全校的工作目标融为一体,纳入年终考核,成为考核部门和领导干部以及教职工的重要内容。
实行依法治校领导组成员分工联系制度。领导组成员要定期向依法治校领导组汇报学法用法和依法治校工作情况。建立干部、管理人员、教职工学法、守法、执法考核制度,把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能否依法治校作为干部职工考试、考核和聘用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9年成立依法治校领导机构,制定依法治校的工作规划和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
(二)第二阶段,2010年主要是实施依法治校规划和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根据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每学年学校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制定学年工作安排,印发各个部门执行。定期组织法学专家给领导干部、教师和学生讲法制理论课。举办一至二次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配置法律法规学习材料。
(三)第三阶段。2011年,依据本规划的总体要求,对全校依法治校工作进行总结检查,考核验收。全面开展 “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在此基础上,起草依法治校下一步工作规划。
五、工作要求
依法治校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和系统工程,必须在校党政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领导作用,齐抓共管,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广大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依法治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一项工作来抓。
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建立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由校长任组长,负责制定规划并做好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全校各个处室、部门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本科室和本部门的实际,搞好工作安排,制定相应措施,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真正达到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使依法治校工作在各层面、各环节落实,不断提高依法治校的总体水平。
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从本校发展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负责制定和实施本校的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落实。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使这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保证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重庆广益中学校
2009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