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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烟实施方案及教职工禁烟奖惩条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5 阅读:6162次

广益中学党政办公室文件


渝广益校办发〔2011〕11号

关于重庆市广益中学校禁烟实施方案及教职工禁烟奖惩条例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市教育系统全面禁烟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11〕17号)(以下简称通知),加强本校控烟工作,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学生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不断拓展健康教育的内涵,努力营造“健康广益、无烟广益”的良好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和条例。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广益中学禁烟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1、通过宣传,使全体师生对《通知》内容、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知晓率达100%,让更多的人远离香烟。

2、鼓励师生员工积极戒烟,努力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3、遵守《通知》,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行为习惯,做一个真正文明的人。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章显林

副组长:汤建军 郑文九

组  员:曾伟 周星 冉光清 姚灵莉

2、学校禁烟工作小组

组  长:周星

副组长:邓贤勇 罗嵘

组  员:唐光全 章明 何天权 李雪竹 刘恒丽周南宾 秦大忠 钱敬宗 杜洁 龙泳江 年级组长 各班主任

3、班级禁烟监督工作,由班主任和班(团)干部组织落实,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4、具体职责

1)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禁烟工作。

2)党政办公室、德育处、总务处负责全校师生禁烟的宣传工作。

3)德育处负责学生禁烟落实、监督、管理工作,工会、党政办公室负责教职员工禁烟的落实、监督、管理工作。

三、活动实施

1、组织学习、营造氛围

通过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议、班会课、升旗仪式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通知》。利用板报、宣传栏、电子屏幕、张贴宣传海报、禁烟标识、监管电话公示、悬挂宣传横幅等,组织学生开展“捡烟蒂”活动,组织力量对学校各办公室进行收缴烟具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主题活动、体验感悟

通过校集会、班会课、广播等各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普及学生的禁烟知识,培养学生自觉抵制吸烟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组织学生做好“拒绝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签名活动,使学生进一步认识烟草危害,远离烟草。

3、家校互动、形成网络

学校在净化校园环境的同时,将禁烟活动延伸到家庭社区,通过家访、发告家长书、校讯通等方式,向家长宣传《通知》精神及吸烟的危害,通报学校禁烟进程,以身作则、携手禁烟,共同为学生创造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

4、加强监督、强化落实

学校明确校长是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人,教职工签订禁烟协议。设立控烟检查员,组织一支师生禁烟监督志愿者队伍,对学校禁烟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做好记录,并通知有关部门执行有关处罚条款。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组织人员对所管区域进行检查,教育督促全校师生员工

遵守《通知》,并对存在的问题负责。

四、奖惩措施

(一)教师

1、遵守禁烟通知作为教职工考核评优的一项指标。

2、教职工不遵守《通知》吸烟者,学校在绩效工资中给予扣款。

3、各教研组、办公室要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找出不足,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把是否吸烟作为文明组室及教职工评定各种先进的内容之一。

(二)学生

1、学生违反《通知》按广益中学的有关制度内容处罚。

2、学生违规者取消该生评选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评优资格,取消助学金、帮困补助等资格,该生所在班级取消优秀班级评选资格,并与班级考核挂钩。

3、积极开展禁烟活动的评选活动,拟评选出“无烟年级”,并对评选出的“无烟年级”进行表彰。

(三)外聘员工

各处室负责对外聘员工进行禁烟宣传督促工作,并制定相关的奖惩条例。

本方案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重庆广益中学教工禁烟奖惩条例

一、广益中学校园是师生学习和工作的场所,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任何场所吸烟,一经查实,学校将进行通报,并根据条例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二、  吸烟者在校园内第一次吸烟,扣其奖金50元。

三、  第二次仍在校园内吸烟者,扣其奖金100元。

四、  第三次以上(含三次)在校园内吸烟者,应视屡教不改处理,每次吸

烟都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200元的处罚。

五、党员干部在校园内吸烟者,除执行奖惩条例中的处罚之外,吸烟者还必须在相应的组织生活中对自己的行为作深刻检查。

六、  每一位举报教工吸烟的师生将获得奖励。

七、  为保护举报人隐私权,举报者可将吸烟者吸烟事实直接告知学校禁烟

领导小组,学校将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

八、  本条例解释权在校禁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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