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益中学党政办公室文件 |
关于广益中学“校友·天海·英才”奖学金评选条例的通知
全校师生:
广益中学“校友·天海·英才”奖学金设立于2009年,是由我校校友设置300万元基金的利息作为的奖学金,每年提供不低于6万元的金额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在充分听取了捐赠校友代表的意见后,拟定了“校友·天海·英才”奖学金评选条例,现公布如下:
一、评选对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初三、高一、高二、高三学生及在我校复读并报名参加高考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者。
1、初三:一诊或中考上11中及以上学校录取线,留校就读本校高中者。
以优异成绩考入我校高中者。(名额限定在20人以内)
2、高一、高二学年期末考试成绩文科前五名,理科前10名。(名额限定在15名内)
3、高三年级高考成绩文科前5名,理科前10名。(名额限定在15名内)
三、评选办法:年级组推荐,学校评审,公示表彰。
注:严重违纪及道德品质败坏者取消资格。
四、奖励时间:学年评优大会时进行奖励。
五、奖励金额:初三平均750元/人。(据成绩拉开差距)
高一、高二、高三:文科: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金额 |
1500 |
1200 |
1000 |
800 |
500 |
理科: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金额 |
2000 |
1500 |
1500 |
1000 |
1000 |
800 |
700 |
500 |
500 |
500 |
※ 对努力学习,考入北大、清华的我校学生另行奖励!
※ 本次奖励为上学年高一、高二评出的三好学生及上学年初三学习成绩优异并就读本校高中或以优异成绩考入我校者,本次奖励人均800元。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学校 校友奖学金评选条例Δ 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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