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办〔2012〕10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开学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单位:
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新学期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安全稳定工作认识到位
一年之计在于春。做好春季开学的安全稳定工作,既是为新一年学校安全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也是为全年学校其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对此务必高度重视,要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扎实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办〔2011〕8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近期抓好几项重点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办〔2011〕113号)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开学前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新学期和全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主动查找各种隐患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做好检查、整改和防范工作,从新春开始就把安全稳定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抓好常规,确保安全稳定工作措施到位
为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学时要认真做好以下常规工作:
(一) 加强安全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认真落实文件、会议精神。开学前后,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集中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教育部和市教委近期关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各项安全管理职责,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全面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提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做好开学安全教育。开学第一堂课,各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根据学生特点,精选安全教育内容,开展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开学第一周,各学校、幼儿园要更新安全教育专栏及标识,各班级黑板报也要开辟安全知识专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知识,进一步强化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签订《家校安全公约》。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尽量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中小学开学后要全部与学生、家长签订2012年春季学期《家校安全公约》,明确学校的教育管理责任,学生的安全纪律和家长的监管监护责任,实施齐抓共管,切实做好学生安全管护工作。
全学科渗透安全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工作,科学制定学期安全教育计划。每位教师要在教学中全学科渗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预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溺水死亡、防打架斗殴、防不法侵害和自然灾害等各项安全教育。从本学期开始,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开展每节课下课前用半分钟时间,每天下午放学和每天晚自习结束前用一分钟时间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和警示每位学生须注意的安全风险,让每一个学生都高度警惕并科学规避校内外安全事故。
(二)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开学前要深入排查、整改校内各种设施设备、饮用水源、道路通道、各种电器线路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一次学校校舍安全状况的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附属设施、山坡等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加以整改。要对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状况进行梳理,对原有隐患整改情况要进行“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主动联系综治、公安、工商等部门协调解决,保证整治、整改到位。
(三)加强交通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重庆市校车管理暂行规定》和《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公发〔2011〕711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值班校(园)长和随车教师职责,强化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严格审核校车驾驶员资质,严禁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严禁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在交警部门登记备案,并取得专用或非专用校车标牌。同时,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街道上嬉闹玩耍,教育学生不要乘座“三无”车辆上下学;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排查学校校门前交通标志、标线和警示牌是否完善,不完善的要立即整改。学生上下学要实行路队制管理。要继续做好预防踩踏事件工作,在学生上下课及放学期间,要安排值班领导和教师在每一层楼梯的事故易发部位值守,进行疏导、管理和保护工作。
(四)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森林防火教育,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蜡烛等明火,教育学生在春游、野餐、登上等外出活动时不得带火上山。要对校园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各类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无老化短路现象。要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向学生宣传遇到火灾时的逃生方法,提高学生的逃生技能和自救防范能力。
(五)认真抓好食品卫生,严防传染性疾病发生。按照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在开学前必须对食堂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洁大扫除,清除所有霉变、过期食品原材料、调料。要进一步加强和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把好人员关、卫生关、采购关、加工关和消毒关。食堂所有餐用具必须重新清洗、消毒,严格卫生许可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制度;学校要加强学生饮水安全管理,做好饮水设备的消毒消杀工作,确保学生饮用水安全。
要加强春季传染性疾病特别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学校应利用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落实好晨检、缺课跟踪等工作措施,预防传染性疾病在学校的流行。
(六)提前做好预防溺水教育。气温逐渐转暖也是学生溺水事故的多发期,各学校特要高度重视防学生溺水死亡问题,并安排专门时间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告诫学生不擅自外出游泳,不到湖泊、水库、溪涧和池塘边玩耍;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加强家校教育的衔接;全面整治校内池塘的安全隐患;对学校附近河流、水库、山塘要报告相关部门和属地单位进行有效监管,督促设置警示牌和安全护栏;完善各项制度,完善溺水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七)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排查调处内部矛盾纠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随时掌握开学后出现的新情况,以及业已存在的师生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或带有倾向性的不稳定因素,如民办教师的历史遗留问题、教师评优评先问题、学籍管理问题、奖励性绩效分配问题等,及时研究,主动应对,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力争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可控范围内,使排查调处工作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
(八)切实抓好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党团干部、辅导员深入教室,深入学生宿舍制度,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了解掌握返校学生的思想动态。针对学生思想行为中的异常现象,及早发现产生事端的苗头,要妥善做好化解处置和教育引导工作。要防止敌对势力、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渗透和破坏,做好安全稳定信息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分析,切实维护好学校开学期间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各高校要加强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扩散;要完善网络舆情预警和干预制度,对于网络上反映的各种情况,要组成专门工作组认真分析研判,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讲,要牢牢把握网上主动权,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
(九)认真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优势,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通过开设心理健康课程,举办各种专题报告会、讲座,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热线电话等,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建立健全学生心理、道德干预机制,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减轻学生心理压力,帮助有心理困扰和心理障碍的学生消除心理障碍。要通过建设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引导学生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良好的生活情趣,珍惜珍爱生命。尽量避免发生学生自杀从而影响学校稳定的事件。
(十)扎实开展“教师课外访万家”活动。本学期开学后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要及时开展“教师课外访万家”活动,让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全员参与,分年级、分班级、分村、分片采取登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做到每名学生必访。以情感为纽带,重点加强对“单亲家庭”、“学困生”、“贫困生”、“问题生”、“优秀生”等几类学生的家访。把教育民生政策,家庭教育指导,学生安全教育常识,教师个性化的关爱送进千家万户,使教师成为“教育的代言人”、“家长的贴心人”、“学生的引路人”,营造学校与社会、家庭之间的浓浓深情。家访活动要形成常态,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期对学生家庭至少走访两次,并作好记录,让此项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
(十一)深入推进“安全基层基础示范学校”达标创建活动。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要认真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安全基层基础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渝教办〔2011〕92号)要求,充分发挥去年开展创建的试点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在辖区全部中小学全面推广四川省安县桑枣中学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经验。各中小学要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安全管理基础建设的投入,落实学校安全培训,加强师生自救演练,经常性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校安全防范能力,不断夯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基层基础,促进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十二)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和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尽职尽责。要认真落实安全稳定情况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安全稳定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安全稳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和迟报。要认真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要害部位、重点场所、关键设施的技防监控和保卫巡查。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巡逻和夜查力度,严格人员、车辆出入管理,严防学生携带、藏匿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滋事。
各区县教委及辖区学校、各高校和委直属单位在每月28日前仍要将下月值班安排情况报告市教委政务值班室,市教委将随时进行抽查。
三、逐层贯彻,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实到位
(一)抓好贯彻落实。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要利用开学工作会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各高校要传达到二级院系;每所学校、幼儿园(院系)要及时传达给每位教职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工作谋划和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位老师特别是班主任,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教育学生,不断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二)严格责任追究。安全稳定工作决不允许拖而不办、拖而不决。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而造成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确保安全稳定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教育 开学 安全稳定 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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