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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一一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资料

发布日期:2012-02-24 阅读:4593次

南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一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资料

 

(请学生保管好本资料以便贷款时照此操作,如当年贷款时政策或要求未变,南岸区资助中心将不再补发资料)

 

特别提示:1、如当年遇贷款政策调整或申贷要求变化的,以最新政策或要求为准。

     2借款学生的履约行为已纳入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施管理。借款人的违约行为会影响到今后不能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申请信用卡,以及在金融机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就业时对其的诚信审核。如你贷款成功后,请如期主动归还本息。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

对象一:2011 年应往届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校)、高等职业学院(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大学新生。

对象二:2010年已签订了《贷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续签合同)。

对象三:现已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校)、高等职业学院(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就读。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各年级在校大学生(含本专科、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

学生本人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南岸区境内,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条件:城乡低保户;孤儿、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中患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家庭;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家庭年现金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三、贷款金额

学生就读大学所需学费和住宿费,低于6000元,按实际收费标准贷款,高于6000元,只贷款6000元。

四、贷款程序

学生贷款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所有贷款学生必须进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并打印2份申请表(详见后面说明)。

(一)在线系统对用户计算机的要求如下:

1、各种版本的Windows操作系统;

2、Internet Explorer(以IE为内核的浏览器) 7.0或以上版本;

3、主机可以正常连接Internet。

4、登陆系统前的电脑设置:

(1)点击Inter工具栏“工具”---“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

(2)点击Inter工具栏“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可信任站点”---“站点”---“将网站添加到区域 ”输入网址https://sls.cdb.com.cn/ “添加”---确定。

(3)点击Inter工具栏“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选择“低”---确定。

(4)点击Inter工具栏“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下载”---“文件下载的自动提示”---“启用”---确定。

(二)贷款办理程序

1、本人提出预申请(高三毕业班学生):

学生在高三毕业(补习)所在的学校,填写《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高考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要求:表中内容填写真实、完备、字迹工整,村(居)或街(镇)、学校签章齐全,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父母或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姓名、手印明显。

学生必须在5月10日前,向学校提供《预申请表》并准备好家庭经济困难证件的复印件或村(居)委会、街(镇)关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必须加盖公章)。

2、登陆系统(所有贷款学生)

(1)大一新生或已上大学还未办理过贷款的学生(新生请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操作)

(a)点击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b)点击“注册”。

(c)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d)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资助中心”。例:学生要在南岸区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重庆市”“市辖区”“南岸区”“南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请注意:所填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学生本人身份证上面的信息一致,否则将会影响支付宝账户的开立和贷款发放)。

(e)输入“毕业中学”。

(f)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如找不到高校名称,表示该高校学生不能贷款),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新录取学生的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学号可以不填;2、在校学生的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学生证上的内容填写,学号必须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g)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h)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应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362222222,以下均同此方式),学生姓名必须依据身份证填写。

(i)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j)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续贷学生(针对2008、2009、2010年已经获得贷款,2011年仍在校读书需再次贷款的学生)

(a)点击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b)首次登陆请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如果曾经登陆过并已修改用户名和密码的请以修改后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若忘记了曾经修改过的用户名和密码,可致电南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重置密码,重置密码后可使用身份证登陆。

(c)选择 “省份”(重庆市)、“市(区)”市辖区、“县(区)”(南岸区)、“资助中心”(南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d)身份证登陆用户名: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身份证上8位生日数(如:19910102)。

(e)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f)修改密码,重新登陆,提出申请。

3、在线申请贷款并打印申请表(所有贷款学生)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学费+住宿费(最低标准),最高限额为6000元。如某学生学费为4500元,住宿费为800至1200元,则贷款金额为4500+800=5300元;如某学生学费为9000元,则贷款金额为6000元。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录取学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或镇政府民政办(街道民政办)。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贫困证件上为父亲的选择父亲为共同借款人,贫困证件上为母亲的选择母亲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名字必依据身份证填写。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重庆)”(只能选支付宝,不能选择农行账号)(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见资料)。

(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 检查自己所填写信息是否有误,有误请在左侧的栏目中选择修改,以上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否则影响贷款。)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5)点击右上角的“登出系统”(注:为了所填写信息的安全性,一定要退出系统,以免信息被人修改)。

4、提交材料审核合格后签订贷款合同(所有贷款学生)(在校生续贷、新贷可在2011年8月1日——8月15日办理,新录取学生在8月10日---8月31日办理)

所有材料A4纸,所有需填写材料必须用蓝黑笔(不得用圆珠笔和铅笔)填写,不能涂改,借款人(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监护人)一起到南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确认,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签订合同。

(1)续贷学生:打印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表》(学生在线申请并打印2份,贷款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 ,《申请表》不用签署意见和盖章)、上年度贷款合同原件与复印件1份、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监护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有效注册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在校大学生第一次办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1份(所在大学领取,需要村居委会或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盖章)、《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1份(所在大学领取,需学校盖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表》(学生在线申请并打印2份,贷款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 ,《申请表》要到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签署意见和盖章)、有效注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每学期有注册记录)、高校收费证明1份(注明是否在高校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并盖财务处和高校公章)、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监护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监护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籍均在南岸区,需要复印主页、人口增减页、学生本人页、共同借款人本人页)、家庭经济困难证明1份(提供以下其中之一:有效低保证、伤残证、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病历及诊断证明、孤儿证明、受重大自然灾害证明、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等)。

(3)新录取学生:《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高考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2份(有村或居委会或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并经高中学校审核并盖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表》(学生在线申请并打印2份,贷款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 ,《申请表》不用签署意见和盖章)、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监护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监护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籍均在南岸区,需要复印主页、人口增减页、学生本人页、共同借款人本人页)、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校缴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1份(提供以下其中之一:有效低保证、伤残证、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病历及诊断证明、孤儿证明、受重大自然灾害证明、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等)。

5、高校报到,回执寄出(所有贷款学生)

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报到注册后,必须在15天内由学生或学校将有学校盖章的《回执单》寄到南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否则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五、贷后利息及本金偿还

(一)利息偿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读书期间学生和家长不承担贷款利息,由国家和区级财政付息。从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所产生的利息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本金偿还

学生可按合同规定时间分期偿还本金,也可以提前偿还本金。提前偿还本金时间为每年的1—7月的1-10日,学生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提交还款申请,然后在当月15日前将提前还款本息足额存进合同约定的账户。贷款学生在毕业当年的7月10日前将本金全部偿还完毕,不承担贷款利息。鼓励贷款学生提前还款。

分期还款时,学生毕业当年起每年11月20日后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年应还本息,毕业当年起每年12月10日前必须将当年应还本息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账户。

六、注意事项:

1、贷款学生可定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及更新维护个人信息,及时掌握本人贷款办理状态及毕业后应还本息相关信息。

2、请每位贷款学生一定要在学生在线系统里留下你的QQ号码和邮箱,以便我们将你加进学生贷款群,方便你咨询和了解政策。

3、分期还款的学生应主动于毕业当年起每年的12月10日起将当年应还本息足额存进合同约定的账户。

4、贷款成功后,如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电话;联系地址;学生的QQ号、邮箱;工作单位等信息发生变更的,请一定要进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变更相关信息,否则因无法联系造成影响学生个人信用记录的后果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自负。

5、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均通过支付宝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都将通过支付宝还款,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

6、贷款成功后,请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支付账号及密码,不要向任何人透露你的个人信息,如还款时因密码泄露导致款项被盗,后果由学生自负。

   咨询电话:02362825933

   联 系 人:刘老师

   单位地址:南岸区南坪金紫街169号南岸区教委内

   资助中心网址:http://1508601979.qzone.qq.com

                                                                                                                201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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