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
渝继教 [2010] 34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委属各中小学: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及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函〔2010〕7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国学经典与教育》公共课的培训及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培训
(一)培训时间。为了确保培训效果,根据大部分区县要求,培训时间延长至10月30日。
(二)培训方式。培训由各区县继续教育中心及直属中小学负责组织实施及学时认定。各区县(自治县)及直属中小学在确保完成总学时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区县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培训方式。
二、关于考试
(一)完善并上报参考教师信息。各区县(自治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和直属学校务必针对教师继教登记基本信息不完善,特别是身份证号码欠缺、参考人员基本信息变动等情况做好信息的完善上报工作,并于2010年10月30日前通过继教学分登记系统上传相关信息,以便教师顺利登陆参考。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采取网络考试与纸质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时段进行。其中11月22日—12月11日为网络考试时间(各区县考试具体时间见附件1),各区县参考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教师研修网“国学经典与教育”专栏,使用继教登记账号和密码(参考教师身份证的后6位)登录参加考试。12月13日—12月19日为网考补考时间,第一阶段网考不合格的教师可以登录进行网考补考。12月31日为纸质考试时间,因特殊情况未参加网考及网考不合格的人员可以进行纸质考试。各区县及直属中小学要于12月23日前将参加纸质补考教师名单上报市继教中心(附件3),考试前4天内为试卷领取时间,请各区县派专人持单位介绍信到市继教中心领取试卷,并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考试,市里将加强对考试的巡考监督工作。考试结束后5天内为试卷回收时间,各区县派专人将试卷送至市继教中心办公室。
(三)考试成绩折算。继续教育公共课成绩由考试和培训两部分组成,其中考试成绩占70%;培训成绩占30%。各区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及直属中小学负责认定参培教师学时,按照比例将学时折算为培训分数,并于11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培训考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重庆教师研修网,联系人:崔卫国,电话:63617655、13310295818,邮箱:cqteacher@126.com。市里将参培教师培训分数作为参考教师的基础分数,网考结束后,网络后台将自动折算考试总成绩。
三、关于论文推荐选拔
为了深化培训效果,各区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及各直属中小学要组织参培教师撰写《国学经典与教育》读书心得和论文,并于11月9日前推荐5篇优秀论文或读书心得参与市里评选,一等奖将在《师资建设》上刊登、二等奖及三等奖在重庆教师研修网上登载。
考试期间,市继教中心将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各区县在考试期间可电话咨询值班人员。
考前值班办公电话: 63617655
考试期间值班电话:67514437 67510623 24小时值班电话:86808355
市继教中心:胡红梅,62658120,huhongmeihhm@126.com
附件: 1.2010年《国学经典与教育》公共课网络考试时间安排表
2.2010年《国学经典与教育》公共课培训考核情况统计表3.2010年《国学经典与教育》公共课纸质考试申报表
3.2010年《国学经典与教育》公共课纸质考试申报名册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二Ο一Ο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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