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广益中学2010年校秋季
田径运动会规程
一、目的任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检阅各班运动及训练成果,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促进学生体质的增强,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健康发展,特举办一年一度的田径运动会。
二、时间、地点:
2010年10月20、21、22(暂定)在校田径运动场举行。
三、比赛项目:
高中组
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女)5000M(男)、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7.26kg、女4kg)、4x100M接力、20x50M迎面接力(男、女各10人)、三项全能(100M、跳高、铅球)
初中组
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 (女子及初一男女)5000M(初二初三男)、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5kg、女3kg)、4x100M接力、20x50M迎面接力(男、女各10人)、三项全能(100M、跳高、铅球)
四、参加单位
全校各年级以班为单位参赛。
五、参加办法
1、每班凡在校有学籍者均可参加。
2、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多报者取消比赛资格,但可兼报接力;全能项目的运动员,不能再报其他单项比赛,可兼报接力。
3、请各班认真审查运动员资格,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和所得名次,并追回奖品,并全校通报批评,取消的名次不递补。
4、在比赛过程中,请各班主任组织好本班学生参赛与观看,各班请做到发现问题能及时地、有组织地、有程序地逐级反映。
5、本次运动会采用电子报名表,请各班班主任于9月28日下午4∶30前将填报好的名单发送至flyn715@126.com,同时交打印报名单于体育组,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未交报名表者,按该班级弃权处理。
六、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2008年田径竞赛规则。
2、除100M跑有预、决赛外,其余项目均为一次性决赛。
3、前一赛次弃权,则后继赛次取消比赛资格。
4、发现有1人次冒名顶替参赛,扣该班团体总分10分。
5、发现有1人次未经允许擅自进场影响比赛,扣该班团体总分7分。
6、检录第三次不到者,以弃权论。
7、本次比赛分成初一组、初二初三组和高一组、高二高三组共四大组进行比赛,并分别录取团体、接力及单项名次。
七、录取名次,记分奖励:
1、团体名次:初一组奖前三名,初二初三组奖前五名,高一组奖前五名,高二高三组奖前八名。
2、接力名次:同单项名次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并按14、10、8、6、4、2计分。
3、全能及单项名次:各个组别均取前六名计分,前三名给奖。
4、全能名次按14、10、8、6、4、2计分,单项名次按7、5、4、3、2、1计分。破校运会纪录1人次,该班团体总分加7分,破校田径最高纪录1人次,该班团体总分加14分,只加最高1次。
5、为鼓励学生积极进取,争创佳绩,将对于运动会中初中达到田径运动三级和二级运动员标准的、高中达到田径运动二级运动员标准的同学加团体总分,其中,初中达二级标准加10分,达三级加6分,高中达二级加7分,高中达三级不加分,若两个项目均达到二级(三级),只认最高一次加分。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广益中学音体美组
20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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