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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网上法律考试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4 阅读:3635次

“五五”普法网上法律考试通知
二、活动时间
2010年8月28日前必须完成考试
三、参赛对象
全区教职工。
四、活动形式
1、此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采取网上竞赛形式,参赛人员自6月20日起,通过互联网登录“西部普法网”(http://www.xbpf.gov.cn),在主页中下位置有“五五普法渝州行法律知识竞赛”红色文字图标,点击进入参赛页面。
2、参赛答题前先认真填写身份证号、姓名,在区县与市级部门选项栏选择“区县”,在所属区县栏选择,部门选择栏不管(部门选择一栏为市级部门参赛人员选项),基本资料填写完毕后点击“登录”,即进入正式答题。答题结束后,点击试卷右下方“交卷”字样,完成参赛过程。
3、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将由电脑自动判分。

4、竞赛活动截止后,市委法建办统一在“西部普法网”上公布获奖名单,各参赛人员可在该网上进行查询。

五、工作要求
1、为确保“五五普法渝州行”竞赛活动的顺利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上法律考试以后8月28日前一定把自己的考试成绩交到学校党政办登记。

2、各单位要保证考试参赛率达到100%。

3、各部门于828日活动结束以后,将参赛人员名单成绩(含身份证号码)报区教委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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