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校务公开  >>  公告栏

2018年南岸区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资料

发布日期:2018-05-11 阅读:8118次

2018年南岸区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资料

(适用于2018年大学新生第一次贷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性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县办理、由财政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毕业当年91日起计息,学生毕业当年831日前提前还款则不产生利息)。其性质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2018年应往届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校)、高等职业学院(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大学新生(预科生和自考生不能贷款)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学生本人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南岸区内,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生源地贷款:农村建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孤儿、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中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年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的家庭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等,每个学生每学年申请的助学贷款不超过8000(农村建卡贫困户和城乡低保可继续申请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贷款;高于8000元的,只能贷款8000元。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偿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需要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毕业当年91日起计息(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本金偿还分为分期还款提前还款两种方式,贷款最长期限统一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包含就读年限),农村建卡贫困户和城乡低保还款期限可延长3

分期还款:学生毕业当年开始,每年1210前偿还一次贷款本息。学生毕业时起三年时间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只偿还利息,不偿还本金,毕业后第四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每年1120日后可在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年应还本息,1210日前必须将当年应还本息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或在高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装的专用POS机通过身份证号查询刷银行卡进行还款,否则会产生违约记录。

提前还款:在自身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提前还款申请时间为每月的1-15日(11月除外),15日后申请的将作为次月提前还款申请,学生在在线系统申请还款金额,然后在当月19日前将提前还款本息足额存进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或在高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装的专用POS机通过身份证号查询刷银行卡进行还款(信用卡除外)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违约责任

贷款学生的履约行为已纳入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贷款人的违约行为会影响到今后不能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申请信用卡,以及在金融机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就业时对其的诚信审核。为保持贷款人良好的信用记录,请你在贷款成功后,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主动归还本息。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程序(请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操作)

1、设置电脑IE浏览器

按以下步骤设置好IE浏览器,否则电脑无法下载相关文件:

a)点击IE工具栏(如果使用IE8IE9,可按“Alt”键调出工具栏)“工具”--“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

b)点击IE工具栏“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可信任站点”--“站点”--“将网站添加到区域 ”输入网址https://sls.cdb.com.cn/ “添加”--确定。

c)点击IE工具栏“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下载”--“文件下载”--“启用”--确定。

2、系统注册

a)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果登陆时网页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点击下方“继续浏览此网站”。

b)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点击“注册”。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c)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依次选择“重庆市”“市辖区”“南岸区”“南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请注意:所填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学生本人身份证上面的信息一致,否则将会影响支付宝账户的开立和贷款发放)

d)输入“毕业学校”,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如找不到高校名称,表示该高校学生不能贷款),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高校、院系、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学号可以不填,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

e)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f)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应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362825933,以下均同此方式)。

g)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贷款学生可定期登录在线系统查询及更新维护个人信息,如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电话、联系地址、学生的QQ号、邮箱、工作单位等信息发生变更的,请一定要进在线系统变更相关信息,否则因无法联系造成影响学生个人信用记录的后果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自负。

3、申请贷款并打印申请表

a)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年限最长20年,具体计算方法:学制+13(计算结果大于20的填写20)。

b)“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为街镇全称。

c)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号、名字必依据身份证填写

d)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重庆)”,支付宝账号和密码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帐号,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支付账号及密码,不要向任何人透露你的个人信息,如还款时因密码泄露导致款项被盗,后果由学生自负

e)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 检查自己所填写信息是否有误,有误请在左侧的栏目中选择修改,以上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否则影响贷款。)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

f点击右上角的“退出系统”(注:为了所填写信息的安全性,一定要退出系统,以免信息被人修改)。

4、申请表盖章

申请表打印后,将申请表提交到镇政府(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审查盖章,并详细填写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如学生已经经过就读高中学校预申请认定,则申请表不需要盖章。

5、提交材料

所有材料必须用A4纸复印,所有需填写的材料必须用蓝黑钢笔或中性笔(不得用圆珠笔和铅笔)填写,不能涂改,需提供的材料有:

A.学生在就读高中学校已经通过预申请认定:

a)《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

b)借款人(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监护人)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复

印件1份,两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c)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监护人)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需要学生本人页、共同借款人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d)高校录取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e)《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1份,须有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及毕业高中学校盖章)

B.学生在就读高中学校未进行预申请认定:

a)经镇政府(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

b)借款人(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监护人)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两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c)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监护人)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需要学生本人页、共同借款人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d)高校录取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e)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1份,根据不同家庭贫困类型,分类说明如下:

1)城乡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残疾家庭。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孤儿。有证件的提供孤儿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没有孤儿证的需提供文字证明材料一份,并盖镇政府(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4)其他原因致贫。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文字说明材料一份:申请学生文字叙述家庭经济情况,需证明本人家庭经济困难,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来源、家庭年收入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必须经户籍所在镇政府(街道)民政部门盖鲜章后才能视为有效证明材料。

6、签订贷款合同

合同签订时间为816-831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南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22号南岸区教委201办公室)现场确认,材料审查合格后签订贷款合同。

7、贷款发放

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待高校确认学生报到后,合同生效,贷款将会由国家开发银行直接划拨到学生就读高校。请各位同学注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会直接发放现金到学生手中。

七、联系方式

南岸区生源地贷款办理机构:南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南岸区教委201办公室(南岸区茶园新城中学旁)

联系电话:023-62825933  吕老师

需要咨询贷款事宜的同学可以加QQ群:198713705(南岸生源地贷款咨询群),本宣传资料电子版本可以在群共享中下载。

重庆广益中学 版权所有(1894-2012) 校址:重庆市南岸区黄桷垭文峰段78号

邮编:400065   联系电话:62627262,62466701   传真:02362627262

  渝ICP备09006278号  


重庆广益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