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广益中学处置恐怖暴力侵害师生生命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14-03-17 阅读:7697次
重庆市广益中学处置恐怖暴力侵害师生
生命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公安部、教育部和分局、市局关于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及市公安局、市教委制定的关于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十二条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校防暴力侵害处置预案。学校一旦发生严重暴力侵害时即启动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内发生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各类恐怖和暴力事件(案件),形成指挥统一,决策果断、保障有力、行动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平安,师生不受暴力侵害。
二、组织领导
领导机构:
组长:本单位成立由校长章显林任组长,副组长:校党委副书记汤建军
成员:曾伟(德育副校长)、周星(副校长)、姚灵莉(副校长)、法制副校长蒲世平以及学校综治办等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学校暴力侵害突发事件(案件)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联络、协调,处置发生在本校园内的各类恐怖和严重暴力侵害师生的突发事件(案件)。同时做好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处置原则
(一)同意指挥。各部门必须严格服从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同意调遣。
(二)快速反应。各部门在接到领导小组的指令后,必须快速反应立即组织教职员工、保卫、护卫、保安人员快速赶到现场参加处置,配合公安机关搞好处置工作。
(三)控制局面。处置过程中,参加人员要沉着冷静,以有效控制局面未目的,缓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四)依法处置。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遵照现场指挥人员的要求做好现场保护和治安秩序维护,尽快恢复校园正常秩序。
四、职责任务
(一)校长章显林:负责本校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及后勤保障,决定预案启动。
(二)法制副校长蒲世平:负责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向区教委报告情况。参加对暴力侵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和联络、协调。
(三)副校长曾伟,综治办主任唐光全、副主任方元将:负责按领导小组指令。
(四)组员尹平勇江波及当班的的学校安保人员:代警戒带、通讯工具,维护好现场秩序,负责对校园师生的疏散工作,并协调、联系其他参勤单位,维护校园内秩序,保障其他师生的安全。并随时向指挥室和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必须严格按领导小组指令,快速反应,立即赶到现场接受任务。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参勤单位必须认真履职,确保成功处置。
(二)参加处置部门和人员必须严守纪律,恪职尽守,机动灵活,积极作为。
(三)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并造成重大责任事(案)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在、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