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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梦?南岸梦?我的梦”征文活动和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4 阅读:7037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院,电大南岸分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团员青年和妇女群众对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精髓的领会,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凝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力量,积极营造纪念建党92周年的良好氛围,按照区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开展教育系统“中国梦·南岸梦·我的梦”主题征文活动和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校党员干部职工、团员青年、妇女群众。
二、征文活动
(一)征文内容围绕“中国梦·南岸梦·我的梦”自选内容,反映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南岸近年来致力于建设优质均衡现代化教育强区和构建“书香南岸幸福教育”发展体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展现劳动美、青春美、巾帼美等精神风貌,阐述人生的感悟和美好追求,
(二)征文要求征文体裁不限,要求原创,禁止抄袭,主旨积极向上,字数2500字以内。各片区至少报送三篇征文。
文章按照以下规定格式打印:纸型A4,标题字体黑体三号,正文字体楷体四号,段落设置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个字符,正文标题下面注明作者姓名和所在单位。
(三)征文报送请各校于2013517日(星期五)前,将征文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报送党工委办公室。
(四)评选奖励: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作者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我委将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区级比赛。
三、演讲比赛
在征文基础上组织演讲比赛。
(一)比赛安排
1.片区选拔:各片区牵头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遴选,选派1名优秀选手参加系统预赛,演讲比赛选手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以选派具有演讲能力的人员参加演讲。请于517日(星期五)前将参加演讲比赛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送党工委办公室。
2.系统预赛:530日,举行系统预赛,选出参加区级比赛选手。
3.区级决赛:6月中旬举行演讲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演讲要求
演讲时间规定在6分钟内,要求用普通话,并脱稿演讲。
(三)演讲评分
评分采取100分制,按演讲内容、演讲技巧、演讲效果、时间及脱稿要求等方面进行现场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
(四)奖项设置
此次系统演讲预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四、工作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把此次征文和演讲比赛作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搞好组织发动,充分调动创作人员和演讲人员的积极性,安排人员开展征文创作和演讲,推荐优秀人员参加系统预赛。
 
附件:1.“中国梦·南岸梦·我的梦”征文演讲报名表
2.“中国梦·南岸梦·我的梦”演讲评分标准
 
 
南岸区教育党工委           南岸区教育工会
 
南岸区教育团委             南岸区教育妇工委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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